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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向未成年人售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9:29 扬子晚报

  

“不向未成年人售酒”

  12月8日,“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标示摆放在某购物中心的酒类销售柜台上。当日,北京市商务局、团市委、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举办了“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标示牌发放仪式,要求全市酒类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标示。首批10万个标示即日起将向从事酒类经营的商场、超市等零售网点发放。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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