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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自考”报考简章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9:54 台海网

  台海网12月9日讯 (记者 林芹)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07年4月份报考简章昨日出台,考试时间为4月21日-22日。

  报考者应在报名日期内,到所在地的县、市、区报名站或委托单位办理报名手续。现场报名时间为12月20日-26日,网上报名时间为2006年12月20日-2007年1月20日。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均按每生每门课程40元交纳报名费,委托开考的专业按每生每门课程50元标
准收取报名费。

  考试采用单科考试评定成绩和学分累计的办法。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考分不公布。一律不查分、查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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