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兴华案二审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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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9:55 扬子晚报 | |||||||||
备受关注的邱兴华特大杀人案二审8日上午在陕西省安康市铁路运输法院开庭,二审辩论的焦点是邱兴华的杀人动机和他是否患有精神病。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决定择期宣判。 法庭上,控辩双方就邱兴华杀人动机是“搬动道观石碑与道观人员发生争执”还是“熊万成调戏他的妻子”以及邱兴华是否患有精神病展开辩论。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如果邱
10月19日,邱兴华杀人案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邱兴华犯罪性质十分恶劣,手段十分残忍,后果十分严重,社会影响极坏,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故依法判处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判决后,邱兴华以对杀人动机的异议提起上诉。 在二审法庭上,邱兴华重申自己的上诉理由:我杀人不是因为挪碑,而是我亲眼看见熊万成在我媳妇屁股上摸了一把,而我媳妇行为不轨,损害了我做男人的尊严。对此,检察院公诉人表示,这一理由不是邱兴华真实的犯罪动机。首先,邱兴华在落网后,曾向公安机关供述其作案有三点原因:一是熊万成调戏其妻;二是挪碑与管理人员发生争执;三是铁瓦殿人员无端怀疑他们夫妻在山上同宿,并指责辱骂。其次,邱妻何冉凤证实,她与邱兴华下山后曾到其表兄家,历数挪碑、妻被调戏等在铁瓦殿遭遇,并大骂铁瓦殿管理人员,扬言要杀了他们。除邱兴华妻子外,其表兄、侄子均有笔录可以佐证。同时,邱兴华作案后,曾挪动尸体制造“淫乱”假像。 (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