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兴华杀人案二审结束是否患有精神病成庭审焦点,法院将择日公开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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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10:20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西安12月8日专电(驻陕记者韩宏通讯员郝莉平)今天上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对杀害11人的汉阴县“7·16”特大杀人案(本报10月20日、11月2日曾作报道)案犯邱兴华进行了二审公开审理。 此前,因不服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的杀人动机,邱兴华向安康市中院正式递交了上诉状。
2个小时的庭审重点围绕上诉人邱兴华的犯罪原因、杀人动机,以及犯罪时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问题,展开激烈辩论。 记者今天了解到,此案将择日公开进行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