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住房受灾可获保险理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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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11:52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我市170多万农户将参加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市委书记王建满在昨天召开的全市保险业改革发展暨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会议上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把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来抓,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确保按时完成农村住房保险参保工作。 我市是台风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之一,每年因为各类灾害造成的倒房,给农民群
根据我省关于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具体实施办法,我市此次被划定为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一类风险区域。保险对象为农户自有的生活住所。一户多宅者,政府只补助一宅参保。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只保住房倒塌,不保住房受损。因遭自然灾害(地震灾害除外)和意外事故造成农民保险房屋倒塌,保险公司按约定赔偿。保险采取政府财政补助与农户自愿参保相结合。保险标准为每户农户每年保费15元,其中农户交费5元,其余由省、市、县财政补助。农村低保户和没有实行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其自交保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赔付标准为每户最高1.8万元,其中每间最高赔付3600元。2007年至2009年为这项制度的试行期。 王建满指出,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惠及我市数百万农民群众。试行这项制度,是贯彻执政为民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危机管理、建立新型农村救灾机制的现实需要;是体现群众需求、保障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的重要途径。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支持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全力以赴抓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使保险业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提高发挥积极作用。 省保监局局长张忠继参加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纪平作具体工作部署。市领导翁锦武、冯志礼、王德植等参加会议。温州日报记者黄还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