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11:59 黑龙江日报 | |||||||||
(2006年12月8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双进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志弘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孙天文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言斌、李淑琴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苏倡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员; 董信民为宝泉岭农垦法院立案庭庭长; 王建国为宝泉岭农垦法院执行庭庭长; 张平为绥化农垦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倪海军为绥化农垦法院红光人民法庭庭长; 薛同梅为绥化农垦法院审判员; 邹树明为绥化农垦法院审判员; 褚英俊为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 景凤英为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王维民为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胡艳君、陈红君为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蒋玉彬为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戚延秋为苇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姜宗伟为桦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辉为桦南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韩柏彦为桦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沈紫阳、金德年为山河屯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树峰为山河屯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芙艳为山河屯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关志涛为海林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杨国富为方正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仉海林为八面通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 李林花为八面通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杨克伟为柴河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庭庭长; 吴艳春为柴河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刘长波为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郑玉海为柴河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梁秀为柴河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孙丽君为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袁玉伟为柴河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王银环为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姜立忠、王光勋、李军为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岳凤玲为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金忠兴为通北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冯伟东为清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广伟、毕红馨为绥棱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蒋春田为柴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毕建文为绥化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丽萍、雒淑琴为建三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郭福勇为齐齐哈尔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徐滨、王鹏程、孙晓光、刘立君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免去: 王建国的宝泉岭农垦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董信民的宝泉岭农垦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周兴的绥化农垦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春的桦南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焦长增的山河屯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金德年的山河屯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学民的山河屯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关志涛的海林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晓春的八面通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仉海林的八面通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金龙洙的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李志友的柴河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杨克伟的柴河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冯勇志的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职务; 汤波的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职务; 胡德法的苇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职务; 金成斌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蕊的朗乡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冯秀莲的林口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桂田的林口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车畅的清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