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结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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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11:59 黑龙江日报 | |||||||||
王洋 记者 刘伟 本报8日讯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8日上午结束。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宗璋主持上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马淑洁、张成义、李希明、滕昭祥、董浩及秘书长傅亚文出席会议。
省政府副省长王利民,省法院院长南英,省检察院检察长姜伟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召开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王濛、韩晓鹏、伊敏为省特等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及人事任免名单。 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生猪饲养屠宰检疫销售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会议还分别表决了省十届人大四次、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政府关于2005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省政府关于2006年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预计超收及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2006年龙江环保世纪行活动情况的报告、关于黑龙江省资源型城市循环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等四项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 又讯(记者刘伟)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法制讲座。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教授李华菊作了我国行政诉讼法律制度概述的讲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