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寒假21天 不得利用假期集体补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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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12:0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 市教育局昨天透露,2007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时间确定,寒假起止时间为2007年2月8日(腊月二十一)到2月28日(正月十一),假期共21天,3月1日正式上课。各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寒假时间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各学校要在假期安排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负
各县放假和开学时间可由县教育局结合农村实际提出具体意见,经县政府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行。 (李守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