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批扁违反“选罢法” 黄俊英决定申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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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16:00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2月9日消息据台媒报道,陈水扁今天引用媒体报道表示,高雄传出有候选人发放“走路工”费用,要检警调尽速查察严办。国民党高雄市长候选人黄俊英决定委托律师前往高雄地检署按铃申告陈水扁,马英九也批陈水扁违反“选罢法”。 据台媒介绍,陈水扁今天引用媒体报道表示,高雄传出有候选人发放“走路工”费用,要检警调尽速查察严办。国民党高雄市长候选人黄俊英下午决定委托律师前往高雄地检
黄俊英表示,陈水扁身为台湾地区领导人和法律人,理当谨言慎行。但却在选举投票日,进行不当发言,违反“选罢法”规定,意图影响选举结果,严重侮辱高雄市民的智慧和人格。所以,虽明知“总统”有“刑事豁免权”,但还是决定提告,以表达心中强烈的愤怒和抗议。 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今天表示,陈水扁引用民主进步党昨天对国民党高雄市长候选人黄俊英的不实指控,已违反“选举罢免法”,应该加以谴责;“总统刑事豁免权”不应被滥用,这种为求胜选不择手段的作法,应该被全民唾弃。 马英九表示,民进党昨天对国民党高雄市长候选人黄俊英的不实指控,陈水扁今早居然加以引用宣扬,明显为民进党高雄市长候选人陈菊助选,使黄俊英落选;陈水扁身为台湾地区领导人,这种行为已违反“选罢法”,“我们觉得非常不当,应该加以谴责”。马英九说,陈水扁和民进党应该为此向全民道歉,并立刻停止一切不实指控。 “立委”林益世则表示,选举投票日,陈菊阵营的不实抹黑动作,是“三一九”的翻版。呼吁民众记取八年前吴敦义录音带事件,台湾地区领导人大选的两颗子弹经验,不要再被骗了。(季水) 专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