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选举见闻:不能带手机进入投票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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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16:47 台海网 | |||||||||
台海网台北12月9日电 (特派记者 千寻虹) 台北市第4届市长、第10届市议员选举今早8点开始投票。台北市民陆续前往各投票所投票。选民投票须带上新版身份证、私人印章以及投票通知单才能进行投票。不能带手机进入投票所是最严格的一条规定。 投票通知单早已随同选举公报寄到选民手中。投票通知单上清楚地载明,选举人不得携带手机及其他摄影器材进入投票所,违反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币三万
其实真正要禁带的是摄影器材,现在的手机多半有照相功能,此举规定是为了防止选举舞弊的发生,以防有人拍下自己投给某位候选人的选票,以照片换取“走路工”。 据现场投票的老人家介绍,过去选举舞弊的花招很多。最拙劣的手法莫过于在唱票时突然熄灯,趁乱摸黑换走选票箱,这招的防堵措施是监票人都带着大大的手电筒,一有熄灯状况就大家齐齐照着选票箱,看哪个人敢动手。 还曾发生有人在长衣袖里装上整叠的假票,假说要把选票箱里的选票整一整,想藉此将整叠的假票鱼目混珠。 一位王老太太告诉记者,10几年前有次“立委”选举,她因故延到下午投票快结束时才去投票,不料在选举名册上,她的名字背后早已有人假借她的名义胡乱盖了章领走了选票。 据介绍,现在这些拙劣的舞弊手段都不再也不能再被使用,蓝绿候选人都各自派了监督员各自盯得很紧,不过,仍有许多贿声贿影不断传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