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选会”指陈水扁贿选说已进入诉讼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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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18:10 人民网 | |||||||||
人民网12月9日电 国民党质疑陈水扁今日上午提出的“高雄贿选”谈话,违反台湾“选罢法”。台湾“中央选举委员会”发言人邓天佑今天下午表示,陈水扁的说辞未点出政党和候选人,违反台湾“选罢法”与否很难界定,以全案进入司法程序为由,不加以说明。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引用媒体报导指出,高雄传出有候选人发放“走路工”(贿选)费用贿选,要求检警调尽速侦查。国民党主席马英九认为,陈水扁是引用民进党对国
邓天佑说,陈水扁的说法虽会引起某些联想,但说辞中未提及特定的政党或候选人,是否违反“选罢法”,还很难厘清;他也表示,此案已经进入法院的诉讼程序,权责单位不属“中选会”,不便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