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儿子出国“失踪”父亲担责要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01:3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12月5日,东至县法院审结一起儿子出国研修失踪,父亲承担保证责任的案件,判决被告父亲宋某支付派遣机关违约金34万余元。

  2005年1月,宋某为其子赴日研修与东浩公司及日本某协同组合签订《赴日研修生保证书》,约定,宋某之子工作期间,如从固定工作场所无故违法走脱,将给予日本企业不少于500万日元的赔偿,宋某在保证书上盖章确认。同日,宋某及其子与东浩公司及某协同组
合签订《参加研修誓约书》,约定,研修生在日本失踪时,身份保证人要支付500万日元给派遣机关,宋某在保证人栏盖章确认。今年7月10日,宋某之子离开工作场所,至今未归。东浩公司要求宋某支付其500万日元赔偿金。

  法院经审理,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朱林 郑磊 汪敬阳 何保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