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资助发明人申请专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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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01:3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近日,阜阳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的意见》,决定设立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奖励单位和个人进行专利申请,特别是发明专利申请和向国外申请专利。 《意见》决定设立阜阳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奖励单位和个人进行专利申请、专利实施。专项资金将资助有市场前景、科技含量高的专
《意见》规定,企事业单位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同时,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内,实施专利后,应当从实施专利的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支付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阜讯丰贤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