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女孩有了身孕搞个假名办证结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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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03:20 重庆晨报 | |||||||||
法院不能认定她与男友有婚姻关系,判决两人解除同居;律师提醒登记结婚一定要用真名 案例① 忠县男子周某与女子张某于1999年在广州务工期间相识恋爱。时间不长,张有了身
于是,在周授意下,张某拿着自己的照片,以假名“张利琼”办理了结婚登记。2004年8月,夫妻俩因家庭争端导致分居。今年10月,丈夫周某诉至县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结婚证上是周某与“张利琼”的名字,从形式上不能认定周某与张某已经结婚,因而判两人系同居行为,判决两人解除同居关系。 律师点评 中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市律协民委会的张世强:要想婚姻得到法律保护,一定要用真实身份登记结婚。否则不能证明夫妻关系,会涉及到夫妻财产、债权债务的分割。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文创李澜杨野采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