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朋友告知密码5000元存款被盗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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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03:20 重庆晨报 | |||||||||
刘某与逄某是生意场上的朋友。逄某很信任刘,有时将银行卡交给刘,还把密码告诉他,让刘自己去取钱。今年4月,刘在较场口一大厦房间内,暗自记下了逄的银行卡卡号。随后,刘通过手机银行的取款方式,将逄某卡上的5030元转走。当月底,刘某向警方自首后退还全部赃款。法院判决 渝中区法院认为,刘某采取秘密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犯盗窃罪,判其有期徒刑
市律协刑委会陶建律师:通过网络窃取只是一种手段,和现实中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并无区别,应判盗窃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