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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公路实行计重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03:30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太原12月9日电 记者安洋报道:为解决公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顽疾,12月9日8时起,山西省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系统正式启动,所有货车实行计重收费。据悉,山西省其它收费公路也将陆续实行计重收费。

  山西省经过充分准备,于11月20日开始模拟运行计重收费。此次实行的计重收费基本费率是0.09元/吨公里。对超载部分,在30%以内按基本费率收,超30%—50%部分按基
本费率两倍收取;超50%—100%按4倍收;超100%以上按6倍收。

  目前,山西省从事道路运输的营运载货汽车保有量达18.4万辆,公路货运占全省货运总量的65%左右。由于运输市场波动较大,道路运输发展中的车辆超限超载现象,严重损害了公路、桥梁和附属设施,大大降低了公路使用寿命。实行计重收费,对降低合法运输户的成本,加强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管理,有效保护路桥设施,降低事故发生频率,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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