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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点子” 地税局长获刑1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04:1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袁勇)一个“点子”值100万元!只可惜出“点子”的是以打击偷税漏税为己任的地税局长,而他出的“点子”是如何逃税的方案,当然肯花大价钱买“点子”的是一纳税大户。记者昨日获悉,省高院日前对这个地税局长作出终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

  据查,任燕曦曾任乐山市沙湾区地方税务局局长。法院认定,2002年、2003年、20
05年春节前,任燕曦先后3次收受该税务局辖区一纳税户四川某钢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宋某某送来的人民币各5万元,共计15万元。2003年底,当乐山市地方税务局一科室在检查中发现该钢铁公司在纳税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时,任燕曦找到宋某某,提出帮该公司提供规避税收方案,处理好涉税问题。不过,任要求宋支付“劳务报酬”10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任燕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纳税户贿赂,共收受他人120.9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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