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点子” 地税局长获刑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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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04:1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记者 袁勇)一个“点子”值100万元!只可惜出“点子”的是以打击偷税漏税为己任的地税局长,而他出的“点子”是如何逃税的方案,当然肯花大价钱买“点子”的是一纳税大户。记者昨日获悉,省高院日前对这个地税局长作出终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 据查,任燕曦曾任乐山市沙湾区地方税务局局长。法院认定,2002年、2003年、20
法院审理后认为,任燕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纳税户贿赂,共收受他人120.9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