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66人死亡的陕西陈家山矿难责任人未上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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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05:28 国际在线 (来源:华商报) | |||||||||
昨日是陈家山煤矿“11·28”矿难重大责任事故案被告人———陈家山煤矿原矿长刘双明、原副矿长兼总工程师王有军上诉的最后期限,记者昨晚从铜川市耀州区法院和铜川市看守所获悉,刘双明、王有军未向法院提交上诉状,这意味着从今日起,耀州区法院的判决将正式生效。 2004年11月28日,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66人死亡,4
铜川市看守所和耀州区法院负责人称,12月7日,法院曾专门派人到看守所询问刘双明、王有军是否上诉,二人明确表示不上诉。截至昨日下午6时,他们一直没有接到刘双明、王有军的上诉状。(华商网-华商报 陈有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