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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继续关爱小芳芳 各方意见一致盼寻芳芳亲父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07:13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张忠飞 徐玲玲 通讯员陈育华 实习生潘燕 报道:两度遭弃,好想有个家的小女孩李芳芳的近况牵动人心,昨日,又有12名读者来电表示愿收养芳芳。受众多热心读者所托,记者昨日再次来到芳芳户籍所在地仁寿路社区,了解了孩子目前的情况并探询孩子以后的归属问题。

  虽然是双休日,但仁寿社区几位负责人仍放下手中的事与记者碰面。据分管该社区
的片警吴警官、社区负责人吴女士、社区前任治安主任周女士介绍,芳芳目前情况还比较稳定,虽然这两天有不少热心的读者在看了报纸后找到社区,要求见见孩子或进行捐助,但为不影响孩子的学习,他们都婉言谢绝。

  据他们介绍,自从芳芳的养父去世后,其养母与婆家因经济纠纷,双方都不愿管小芳芳,多次将其丢在社区,孩子经常呆在马路上没有去处,让人很担心。社区和派出所曾想将孩子送到福利院,但考虑到她正在上学,那里的环境与她现在熟悉的环境相差太大,后来将她安排进招待所暂住,芳芳才算有了一个“家”。但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尤其是元旦、春节将至,招待所员工都回乡过节,芳芳将无人照顾,因此必须在近期给芳芳安排一个相对稳定的“家”,以利她生活和学习。

  记者从多方进行初步了解,当初李家收养芳芳,并没有办正式的收养手续。据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石勇律师介绍,孩子的亲生父母对孩子具有法定的监护权,在目前情况下,只要能出现,就可立即恢复行使监护权;在此之前,社区应代表政府承担起对孩子的监护责任;如果找不到孩子的亲生父母,而其现抚养人又下落不明的话,孩子也可以通过法定途径被领养,但因芳芳已超过10岁,必须征得她本人的同意。

  记者将律师意见及这两天共40多名愿收养芳芳的家庭基本情况向社区和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作了介绍后,大家一致认为,目前应当首先寻找芳芳的亲生父母,如果寻找不到,可以考虑孩子的其他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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