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刑事庭“扩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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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07: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死刑二审案件必须公开开庭审理”、“2007年1月1日起,最高法收回死刑核准权”……今年,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我国最严厉的刑罚———死刑,出台了一系列的重大改革。昨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为了更好地贯彻这些制度,省高院于9月中旬对所设的刑事庭进行了重大改革,不仅从全省各基层法院选拔了19名拥有丰富刑法经验的法官加入刑事庭,并且从所属刑一庭中分出两个新的刑三、四庭。这样一来,省高院就由原本的2个刑事庭增加为4个刑事庭。 记者董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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