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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孙女名义存的钱不是老人遗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08:18 海峡都市报

  陈女士咨询:我自幼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在我上初中时,爷爷、奶奶以我的名义在银行存了2万元。10多年后,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对这2万元,我的叔叔、姑姑认为,爷爷、奶奶虽然以我的名义存钱,但钱一直由爷爷、奶奶保管,且当时我还未成年,所以此2万元应属爷爷、奶奶的遗产。请问,这笔钱到底属不属于我?

  林昌样律师解答:这2万元存款属于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你的爷爷、奶奶以你的名义将钱存入银行,其行为表明将钱赠与你。虽然你接受赠与时,确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规定,你完全可以接受爷爷、奶奶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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