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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艾不力故意传播将受严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08:42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12月9日讯宾馆、歌舞厅、洗浴中心等公共场所要重点防治艾滋病,服务人员定期进行相关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明的不得“上岗”。记者今天从省政府获悉,自2007年2月1日起,我省将正式施行《山东省艾滋病防治办法》,严控艾滋病传播,并依法严惩“防艾”失职人员。

  四类场所重点“防艾”。为从源头上严控艾滋病传播,我省规定,宾馆、饭店、招
待所,歌舞厅、夜总会、酒吧、茶座,洗浴、桑拿、按摩中心,美容美发店(廊、中心)等公共场所列入防治艾滋病重点区域,服务人员需持健康证明,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安全套发售设施。

  血站、单采血浆站、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要对采集来的或作为生产原料的人体血液、血浆进行艾滋病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呈阳性的不得向医疗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应,或作为原料血浆投料生产。

  针对社会上个别单位和个人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等现象,我省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等信息。

  为减轻患者负担,我省决定治疗艾滋病用药列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艾滋病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诊断、治疗范围。农村居民艾滋病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品种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同时,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应向农村艾滋病病人和城镇特困病人免费提供抗艾治疗药品,适当减免其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费用等。

  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遗孤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免收杂费、书本费,接受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减免学费等相关费用。此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对生活困难并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生活救助。

  “防艾”不力或故意传播者依法严惩。我省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卫生机构等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或者未采取艾滋病防治和救助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故意传播的,依法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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