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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考报名昨日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09:15 河北日报

  ■就读或借读考生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高二在校生禁止报名

  ■社会考生报名时须出具"两证一本"

  本报12月9日讯(记者仝静海)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今日开始,我省今年将对高考报名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这是记者今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的。

  按照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外省在我省就读或借读以及我省在外省就读或借读的考生必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由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审查其报名资格。省内考生,若在户口所在地的以外地市就读,有就读地市的正式学籍,且是应届毕业生,可在就读地市报名,由就读学校审查报名资格;若在户口所在地的以外地市就读,但没有外地市正式学籍的应届考生及复读生,必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在校生(含复读生)在户口所在地的学校就读,即在当地就读学校报名,由就读学校审查报名资格。社会考生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报名,其报名资格由招生办负责审查。

  据悉,我省今年坚决杜绝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特别是高二在校生)参加高考报名。应届毕业生由班主任负责审查户口本和学籍表,在校复读生由学校教务处主任负责审查户口本和毕业证书。

  社会考生报名时必须出具“两证一本”,即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以上证件由招生办主任亲自审查。不能出具户口本、身份证的不受理报名。年龄在18周岁及其以下的考生,如果不能出具毕业证,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辍学的,要出具学籍表和辍学证明,自入学之日起满3年者方可报名;没有升入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要出具初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件,不能出具相应证件或初中毕业不满3年的不受理报名。

  省教育考试院重申:考生电子档案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专用信息,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任何人不得向无关单位或个人提供电子档案,各县(市)区招生办要采取措施确保考生电子档案完全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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