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陈水扁列“机要费案”证人 开庭日检方将声请传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09:31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2月10日消息据台媒报道,众所瞩目的“公务机要费案”,台北法院将在周五(15日)首度开庭,传唤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等4名被告,但由于陈水扁一直强调夫人身体不佳,吴淑珍届时是否出庭还存在变量;而已被列为证人的陈水扁也将被声请传唤、诘问。

  据报道,台北地检署为因应这场“世纪大审”,将在本月15日开庭当天由公诉组主任检察官张熙怀、杨荣宗两人先打头阵莅庭论告。张熙怀指出,随着审理日期逼近,心情难
免起伏,为了整理全案的证据清单,他花了几个星期的时间看卷、汇整,已完全掌握案情重点;面对辩方庞大的律师团,他已作好上场应战的准备。

  据了解,台北地检署目前已完成刑事诉讼新式证据清单,并移送法院审理。检方提出的证据清单内容,包括书证、人证及物证,大约有10余页;其中,待证犯罪事实有4项。检方认为陈水扁的供词相当重要,在吴淑珍、马永成两人的待证事项中都把陈水扁列入,因此,陈水扁是否遭传唤势必是检方及被告律师团未来攻防的焦点之一。

  报道说,陈水扁虽享有台湾“宪法”保障的“刑事豁免权”,却没有“拒绝证言”的权利;承审合议庭如果接受检方的声请,陈水扁“依法”就得亲自出庭作证,接受检辩交互诘问。

  由于部分台湾“法界”人士曾主张陈水扁受“宪法”保障,若法院进行审理恐发生争议。因此,检方不排除吴淑珍的律师团在诉讼中采取这样的主张,作为不进入案件实体审理的诉讼策略之一,甚至可能向合议庭声请停止审理,要求“释宪”。检方对此表示,会有因应对策反击,将提出美国、台湾相关事例,强调“公务机要费案”的审理并无“违宪”之虞。

  此外,对于备受关注的吴淑珍即将作为被告出庭,由于陈水扁一直强调吴身体不佳,且台当局安全部门迄今也未和法院联络、洽商有关安全维护事项,吴淑珍15日是否出庭目前仍然存在变量。若吴淑珍届时出庭应讯,检方表示,依诉讼程序,会先当庭询问吴淑珍是否愿意认罪。(赵静)

  专题: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