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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不加抚养费可以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11:53 法制早报

  案例回放:  父母在我7岁时就离婚,我跟随母亲生活,父亲每月给我150元抚养费。现在我读初中,学费很高 ,母亲又下岗了,生活十分困难。父亲开公司,有好几套房子。请问我可以要求父亲增加抚养费吗?如果他拒绝,我们该怎么 办? 王 某

  律师视点: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
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 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而且,原先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 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另据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 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 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现在你父亲开公司,经营状况还比较好,有支付能力;而你又升入初中,原来的抚养费不够用,你可以要求你父亲增 加抚养费。如果你父亲拒绝支付,你可以以你自己的名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你父亲增加抚养费。

  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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