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叫停公路收费权转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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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11:53 法制早报 | |||||||||
据《新京报》 近日,交通部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收费 公路管理,严格控制收费公路建设规模和收费站点总量。东部地区新增新建的二级公路一律不准收费。 同时,各地要严格把好收费站点的设置、审批关。暂停收费公路收费权转让。对非法设立的经营性收费公路,或没有 依法按程序转让的,以及人为改变政府还贷公路性质的,
此外,交通部要求各地交通部门对车辆通行费收支情况进行更严格的监管。政府还贷公路的通行费收入,必须存入财 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挪作他用。 央行收集广东可疑资金交易数千亿 据《广州日报》 1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已从广东全省收集了上千亿元的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其中,人民币大 额及可疑资金交易超过70万笔,涉及金额超6000亿元人民币;大额外汇资金交易超过200万笔,涉及资金超过100 0亿美元;可疑外汇资金交易超过60万笔,涉及资金超过1000亿美元。 据悉,广东省初步建立了符合地方实际的反洗钱工作体系,形成了覆盖金融机构的反洗钱资金检测网络,实现了跨部 门对洗钱案件的联动核查。 11部门联合制定 违法广告公告制度 据人民网 由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信息产业部、卫生部、国家广电总局、新 闻出版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制定的《违法广告公告制度》,近日向社会公布,包括对违法 广告进行公告的部门、违法广告公告的内容等8部分。 该《制度》规定,对违法广告的公告内容应包括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曝光、违法广告提示、违法广告案例点评、涉 嫌严重违法广告监测公告等。对违法广告公告的刊播渠道、媒体刊播违法广告公告相关信息的要求,以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相应媒体执行《违法广告公告制度》的监督检查等方面,也都一一作出了明确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