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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应当被一切人理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11:53 法制早报

  崔 武

  “法律应当被一切人理解”(Thelawistobeunderstoodbyall.),这句西方法谚道出 了现代法治建设的要求。按照现代法治的精神,法律是保障人权,限制公权的武器。人民只有对法律内容有所了解了,才有可 能利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权利,监督滥用权力。如果一部法律制定得难以理解,只能说是为法律家制定的法律。公众不理解, 无法自觉遵守法律,
服从管理,这与守法的普遍意义相悖。

  法律是社会的行为准则,是以公众为主线,如果不被公众理解,实质上是撇开了公众,是以统治者的身份制约着整个 国家。所以,公众理解法律很重要。但是,制定易于理解的法律更是重中之重。由于专业分工不同,人民对法律理解的能力不 一,特别是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的普通百姓,可以说是“法盲”。对他们而言,法律是神圣的,远离了他们的生活。面对纠纷、 侵害,他们往往采用非法律手段解决,这不能不说是不理解法律的弊端。由此看来,在法律知识的专业化和百姓认识的通俗化 之间找到一个适当平衡点,做到有机统一,法律才能发挥作用。百姓理解了法律,才会实现自我保护,促使社会稳定。

  当然,我们不能盲目地认识这个问题。首先“法律应当被一切人理解”中“一切人”并不是包含所有有生命的个体, 主要是民事行为责任能力存在差异。比如,一个10岁的孩子,他不理解结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这也不是他这个年龄应当要 知道的。所以说,“一切人”应该是指处在特定背景下的具体人群。其次,并不时所有的法律都能被一切人理解。因为法律规 范各个方面,一些特殊专业领域的法律是很难被非专业人士所理解的。

  提倡“法律应当被一切人理解”,我们就应该提供更多的渠道让更多的人理解法律。比如组织志愿者深入农村、社区 、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和社区广场,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传播法治思想,营造法律文化。全国法治宣传日(12月 4日)的确定便是一个很好的佐证。不断加强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毕竟,违法了,是不能以不懂法作为托辞的 。法律被公众理解,感化心灵,才能潜移默化成人民恪守的原则、行为的准则。

  (作者系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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