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WTO五年大事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12:59 黑龙江日报 | |||||||||
●200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有关问题的公告》发布,中国银行业开始履行加入WTO承诺,我国向外资银行全面放开外汇业务。 ●2001年12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布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附英文)》正式实施。
●2001年12月,《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发布,其中增值业务自加入WTO之日起允许外资在上海、广州和北京设持股30%的合资企业,并在这些城市内及其之间提供服务。加入世贸组织一年内,地域将扩至二级开放城市(成都、重庆、大连、福州、杭州、南京、宁波、青岛、沈阳、深圳、厦门、西安、太原和武汉),外资上限49%。加入两年内取消地域限制,外资上限50%。移动和数据业务自加入时起允许外资在上海、广州和北京设合资企业,并在这些城市内及其之间提供服务,外资上限25%。加入一年内扩至二级开放城市,外资股比增至35%。三年内,外资股比增至49%。五年内,取消地域限制。 ●2002年1月1日,我国对排量三升以下进口车关税降至43.8%,三升以上进口车关税降至50.7%;在分销服务领域,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设立合营企业,从事所有进口和国产品的分销业务(含汽车);零售服务领域对汽车无限制,外方股比为49%。 ●2003年1月1日,我国对排量三升以下进口车关税降至38.2%,三升以上进口车关税降至43%。在分销服务领域,允许外资控股,取消所有数量限制(含汽车);零售服务领域允许外资控股,并开放所有省会城市、重庆和宁波。 ●2004年1月,我国对排量3.0升以下的进口汽车关税税率降到34.2%,3.0升及以上降到37.6%。 ●2004年6月1日,《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2005年1月1日,我国取消了进口汽车配额许可证制度,对汽车产品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同时将进口汽车关税水平降到30%。 ●2005年8月,文化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允许”和“禁止”。 ●2006年1月1日,我国进口汽车关税税率从30%下调至28%。 ●2006年7月1日,我国进口汽车关税完成了加入WTO以来的最后一降,从28%降低至25%,进口汽车零部件的关税税率也将降至10%。至此,我国加入WTO时有关汽车及其零部件降税的承诺已经全部兑现。 ●2006年11月,公布经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条例将于12月11日起施行,在履行加入WTO承诺基础上将取消对外资银行的一切非审慎性市场准入限制,对外资银行实行国民待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