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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讨薪为名索要工程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13:28 北京晚报

  本报讯备受关注的北京城建建设公司“被诉欠薪案”12月8日在双桥法庭开庭审理,出乎意料的是,原告四川欣旺建筑劳务公司法人陈三军起诉的案由是“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要求被告追加巨额工程款。而对敏感的农民工工资问题却只字不提,倒是城建建设公司郑重声明:自己并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此前有关报道失实。

  原告欣旺公司诉被告北京城建建设公司欠付东恒时代家园三期工程劳务费1998498元
和经济损失费464760元,共计2463258元。原因是当初在工程招标的时候,为了能够中标欣旺公司投了相当低的价格。“按照双方签的合同价根本就赚不到钱,”陈三军明确告诉记者,当时自己就很清楚这一点,之所以签下合同,想的就是将来再“争取工程追加款。”

  366万元的合同签下来,陈三军越算越赚不着钱,于是向北京城建建设公司要求追加投入,劳务工程款总额被追加到7614614元,比合同额高出3954614元,理由是劳务公司除了做了主体工程,还做了“额外”的基础工程。而城建建设公司认为主体工程已经包括了基础工程,拒绝了陈三军的要求。不过,在昨天的起诉书中,欣旺公司诉求追加的“3954614元”缩水变成了“2463258元”。

  基础工程算在主体工程之内还是应单独计算工程量?这是原告和被告争执的焦点,法官没有当堂做出审判。不过,在记者问到最引人关注的“北京城建欠薪”话题时,原告和被告的态度却迥然不同。北京城建建设公司总经济师席洲祥表示,366万元是合同款,后双方认定这个数目调整为375万元,其中劳务费325万元,而城建方已支付了338万元,另垫支近4万元,双方工程款结算清后余款即可全部付清,而农民工工资已按照政府要求“月结季清”,农民工每月生活费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席洲祥向记者出示了有签名的农民工工资发放表,证明城建建设公司并未拖欠农民工工资。

  而陈三军对这一问题则采取了回避,在记者一再追问之下才表示,农民工在9月3日之前已拿到工资回家。当记者问及为什么农民工工资发放表上的签字十分相似时,陈三军则不耐烦地说:“随便造个表了。”

  据悉,北京城建建设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工程认为四川欣旺建筑劳务公司为索要巨额工程款,制造农民工向城建建设公司讨要工资的假象,属于“恶意讨要工程款”,已将欣旺公司诉上法庭。J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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