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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我国将加大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20:55 国际在线

  新华网广州12月10日电(记者 卫敏丽 王传真):针对《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三年来婚姻登记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民政部部长李学举10日在广东中山举行的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总结暨命名表彰会议上表示,我国将积极适应新形势,加大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并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建立健全婚姻登记、健康保健、人口管理相衔接的政府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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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两制"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李学举指出,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新情况需要引起注意:一是婚姻登记出证制度改革后,婚姻当事人结婚、离婚不再需要单位开据介绍信,结婚、离婚更加私人化,但个别人认为有空子可钻。二是办理结婚登记时不再把婚检作为必要条件,一些人认为新生儿出生缺陷率增高与此有关,甚至提出了批评性意见。三是近年来农村乡镇合并力度加大,个别地方群众觉得乡镇撤并后,离政府远了,办事不方便了,因而出现了不登记就结婚的情况。

  据了解,自2005年4月民政部要求在全国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以来,我国婚姻登记工作信息化建设得到发展。目前,北京、天津、上海、山东等已在省级建立婚姻登记数据中心,省、市、县三级婚姻登记网络体系初步形成。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婚姻登记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要仍不够适应,全国大部分省份还没有建立婚姻登记数据中心,方便快捷的查档、出证工作难以开展。

  对此,李学举表示,“十一五”期间,民政部将更加注重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婚姻登记手段的现代化、信息化。要认真规划设计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方案,积极建立省级婚姻登记信息数据中心,逐步实现全省婚姻登记信息资源共享,为全国实现联网奠定基础。

  “此外,我们还要研究制定并大力倡导有利于婚姻稳定、家庭和睦的婚姻道德规范,提高公众的婚姻家庭责任意识,形成维护婚姻家庭和睦,唾弃对婚姻家庭不负责任行为的社会风气。”李学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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