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被查处 拘无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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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00:03 华夏时报 | |||||||||
今年53人死于酒后驾车事故交管每天夜查并对醉酒驾车进行高限处罚 本报记者李雪通讯员祁琦报道今年1月至11月底,全市已发生酒后驾车事故125起,伤154人、死亡53人,而去年全市因酒后驾车,有61人命丧黄泉。 随着圣诞节、元旦、春节等东、西方节日的接踵而至,亲朋好友相聚,酒后驾车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交管部门表示,对于醉酒驾车这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旦查获一律将依法拘留,并依据交通安全法进行高限处罚。 酒后事故案例: ●今年1月4日1时55分,北京美亚欧经济文化交流有限公司雇佣司机颜攀峰醉酒驾驶“起亚”牌小客车,车内乘坐5人,行至朝阳区东三环路国贸桥东北匝道右转弯时,因车速快,小客车撞在国贸桥东北匝道护栏后坠落在三环路东侧辅路上,造成司机及5名乘车人死亡。 ●今年1月17日3时50分,北京万建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司机赵强醉酒驾驶出租车行驶,车前部撞大货车尾部,造成司机及一乘车人当场死亡。 ●今年10月11日零时,司机安林玉醉酒后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由东向西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至海淀区上地三街上地桥西,与道路路牙及灯杆相撞,造成安林玉死亡,车辆损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