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残疾人达8296万 精神残疾614万占总数7.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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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00:50 国际在线 | |||||||||
广东省康复医学会“2006年科主任论坛”昨日在佛山结束。记者从会议获悉,最新的全国调查结果显示,残疾人已经占到了全国总人口的6.34%,其中肢残人士占30% ,缺乏辅助器具成为肢残人士的康复的重大阻碍。 ·台湾岛内分裂活动
·台湾问题与东西德问题的本质区别·中国政府努力 ·"一国两制"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由全国残联等多家单位组织的2006-2007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全国各类残疾人的总数为829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6.34%。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各占残疾人总人数的比重分别是:视力残疾1233万人,占14.86%;听力残疾2004万人,占24.16%;言语残疾127万人,占1.53%;肢体残疾2412万人,占29.07%;智力残疾554万人,占6.68%;精神残疾614万人,占7.40%;多重残疾1352万人,占16.30%。贫困残疾人约占全国贫困人口的三分之一。 中国肢体残疾人的数量超过了听力和言语类残疾人的数量,达到2400多万。绝大多数残疾人都可以通过康复训练补偿功能,增强能力。大会呼吁要着力向残疾人普及康复知识,传授训练方法,提供经济适用的辅助用具,指导和帮助广大残疾人在家庭和社区进行自我训练。(信息时报 游曼妮 邓爱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