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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支队侵犯行政知情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00:5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安庆一网友以侵犯行政知情权为由,将安庆市交警支队告上法庭。这是安庆首例公民起诉行政机关侵犯其行政知情权案。经过安庆迎江区法院开庭审理,驳回了原告吴某的诉讼请求。

  吴某是安庆一单位的高级工程师,今年6月15日,吴某用网名在安庆市政府网站宜城市民论坛上的在线回复栏目,以《请安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回答》为题,要求该市交警支队
就在该市启用的机动车驾驶人IC卡信息管理系统的决定,公告其所依据的省公安厅公交管(2004)314号文件《关于全面实施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卡管理系统建设的工作意见》。7月4日,安庆市交警支队在线公开答复,称314号文件是省公安厅实施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卡管理系统建设的一个工作方案,只对交警内部具有指导意义,并不是向社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且交警部门没有公布上级行政机关公文的权力为由拒绝公告该文件。原告吴某以安庆市交警支队侵犯了其行政知情权,并构成了行政不作为,将安庆交警支队告上法庭。

  安庆市迎江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交警支队没有在报刊、网站上公布该文件的法定义务,故认为,原告称交警支队侵犯其行政知情权的理由不成立。

  (本报记者何保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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