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签的聘用合同竟不翼而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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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01:10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外出体检,在回到新应聘的单位后,却发现自己放在公司内的聘用合同已经不翼而飞。昨天上午,合肥市的马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提醒广大读者警惕此类“招聘陷阱”。 几天前,在得知广州有一家公司要招聘驾驶员之后,正在求职的马先生和该公司进行了联系。他通过传真向该公司发送去自己的简历,很快该公司回传了一份公司简介过来,
通过面试后,马先生兴冲冲地和这家公司一名自称姓杨的经理签订了“聘用合同”。在对方的要求下,他先后交了680元的各类保险费及1000元的出差费。而“杨经理”告诉他,很快有活要出差,要他尽快去卫生部门进行体检,领取健康证。 当日下午,马先生就赶到广州市卫生部门准备体检。两个多小时后,他返回该公司时,却发现自己放在公司办公室里的手提袋已被人翻动过。他打开一看,不由得惊住了:自己放在手提袋内的“聘用合同”及1680元的交费票据都已不见了。 马先生连忙和“杨经理”进行交涉。“杨经理”让他到另一间办公室去谈。他进了那间狭小的办公室,早已呆在里面的五个彪形大汉一下将他围住。“给你两百块钱,快回去吧。”“杨经理”说。经过一番交涉,马先生仅要回了500元钱。而对方几人却围着他,让他写了一张1680元的收据,还摁下了指印。马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第二天,他再次来到那家公司附近,拨打了110报警。在当地民警的协调下,他又从那名“杨经理”的手上要回了300元钱。 “这次的招聘经历给我的感受太深了,”马先生对记者说,广州还有其它几家公司招聘驾驶员的信息,不过经此一折腾,他就没敢去了,只好回到了合肥。“看来以后参加招聘还是得小心,再小心,千万不要随便把钱交给别人。”他感叹着说。 (本报记者 丁贤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