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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车“换脸”诈保爷俩全栽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01:33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早报讯 爷俩将旧捷达轿车改头换面后谎称丢车,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金41600元。没想到,儿子开着“变脸”的轿车上路时被交警查获,诈骗保险金的丑事很快败露。12月8日,市北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这对父子有期徒刑,并分别处罚一万元。

  2004年5月,42岁的赵某购买了一辆二手的捷达轿车,开了一段时间后,他发现这辆“老爷车”经常发生故障,动不动就要开进维修站。因嫌维修费过高,赵某心里开始打“小
算盘”:谎报车丢失,骗取保险金。2005年11月,赵某和儿子经过“密谋”,决定儿子将车卖掉赚一笔,然后赵某再向保险公司骗取一部分保险金。后来,儿子还想继续开车,便没卖旧捷达,而是将它“改头换面”,花钱找人更换了车辆颜色和车牌。这些前期准备都做完后,赵某向派出所报案,谎称自己的捷达车被人偷走了,并以此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共计保险金41600元。

  爷俩自以为这场戏演得精明,但保险金还没骗到手,丑事就被公安机关戳穿了。儿子开着“变脸”的旧捷达上路时,因涉嫌盗抢车辆被公安机关查获。眼见儿子被抓,赵某急了,赶紧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交代了骗取保险金的全过程。今年11月17日,这对父子因涉嫌保险诈骗罪被提起公诉。市北法院审理认为,赵某父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案发后,赵某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且两人犯罪未遂。12月8日,市北法院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赵某的儿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记者 聂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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