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 全程陪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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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01:49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合肥12月10日电 记者何聪报道:不久前,有记者到安徽省枞阳县暗访,在采访部分政府官员时,遭到冷遇和拒绝。针对基层舆论监督采访难的实际,枞阳县近日出台《关于正确对待新闻舆论监督工作切实改进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对新闻媒体涉及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报道采访,被采访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接待,全程陪同采访,并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
按照《意见》的要求,枞阳县今后将实行新闻媒体采访“首问负责制”。被采访单位首先接触采访记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必须热情接待,并负责协助记者及时联系有关人员,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报告,“严禁有意回避或拒记者于门外,不得推诿,敷衍了事”。 《意见》特别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接受采访,对重大舆论监督报道,被采访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接待,全程陪同。对省内和部门行业媒体,被采访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根据记者采访需要,安排相关人员陪同采访。同时要求认真接受记者采访,准确把握记者采访意图,全面掌握有关情况,认真分析主要问题,客观真实地回答记者提问,对不清楚的问题要抓紧了解,及时反映,对敏感性较强,自己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慎重回答,因特殊情况暂时不能接受采访或遇到不宜接受采访的问题,要主动说明情况,不得简单拒绝或推诿。 《意见》说,配合接受记者采访,是各级组织向媒体和群众阐述自己观点,消除矛盾误会的机会,也是一种责任,“回避拒绝采访或提供虚假信息,使媒体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事实真相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是一种失职和渎职行为,危害极大”。 “全程陪同”有无必要?(点评) 基层政府重视新闻舆论监督,是一种进步。 不过,对于一级政府而言,出台制度应有全面的考虑。被采访单位主要负责人全程陪同采访,作为一种制度提出来是否合适?这会不会影响到记者独立采访的自由?主要负责人在场,其他当事人是否还敢说真话? 中国科技大学科技传播系教授 胡河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