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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社保险“生育险”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03:22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 武汉市第五种社保险种“生育保险”10日正式启动。自此,武汉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险合一”的社保征缴制度开始全面实施。

  “生育保险”是武汉市继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后启动的第5个社保险种,参保对象为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保费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0.7%全额缴
纳,职工个人不缴费。职工参保半年后享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将用于支付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等费用。经劳动部门测算,参保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引产,人均可享受补贴5700元左右的待遇。符合条件的,其丈夫还可领到10天的护理假津贴。

  今年,武汉市计划将5万人纳入“生育保险”,截至2007年底,覆盖面将达25万人。“生育保险”启动后,原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不再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中列支。

记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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