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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围剿传销 打击传销要实现群防群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04:1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2月10日讯(记者 甄真)山东省和济南市两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工商局、公安机关今天联合举办“山东省暨济南市纪念《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活动”,号召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进一步行动起来,拒绝传销、抵制传销、打击传销,共同维护我省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

  《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分别于去年11月1日和12月1日实施。记者今
天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工商系统立案查处传销案件77起,案值3100万元,取缔传销窝点、场所2100多个,清查遣散传销人员7.6万人次;全省公安机关立破传销犯罪案件316起,打掉传销团伙650个,涉案金额22.7亿元,教育遣返1.7万人。

  下一步,工商部门将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大对传销活动的整治力度,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金额大、性质严重的大要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经营者、策划者以及传销骨干,坚决摧毁传销网络。工商部门将与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共同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防止传销进社区等活动,完善打击传销预警、快速反应、应急处置机制;严格依法规范直销,做好直销监管工作,严查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等违法经营行为。公安部门将重点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和利用互联网等形式的传销活动,对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将集中力量,迅速侦破,彻底摧毁传销犯罪网络;打击互联网传销、严防传销进入校园,坚决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仓储和培训场地的行为。

  副市长张泽、市公安局局长孟富强参加今天的活动。

  另据悉,济南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今天发出《致全市人民的公开信》,动员全市人民行动起来,远离传销、拒绝传销、举报传销!一旦发现传销线索,及时向工商、公安机关举报,绝不让传销在我市生存、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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