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法律援助 为矿难民工家属争得合理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04:1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11月28日下午,河南省新密市邮电乡张坡村养钱池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四川三台县金鼓乡的4位民工不幸遇难。三台县法律援助中心经过艰苦努力,于12月6日为这4名矿难民工家属分别争取到每人24万元的赔偿金。此举得到了金鼓乡党委政府领导和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2006年11月28日下午,养钱池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当时井下作业的7名矿工中2人生
还,5人被困井下,而这5名被困矿工中就有4人是来自三台县金鼓乡的农民工。噩耗传来,三台县县政府领导指示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其家属提供法律援助,县司法局随即指派赵清国律师承办此案。12月1日,赵清国与民工家属及金鼓乡磨盘村村主任赶往事发地,并立即和矿方取得联系,着手进行调查。由于此时的矿井已被地下水浸泡深达30多米,矿井内全部被淹没密闭,且无其他任何通风透气之处,因此双方均认为井下被困矿工已无生还可能。考虑到矿难民工较短时间内难以被打捞上来,加之河南距离四川较远,不便长期等待,赵清国律师于是与矿方商议,要求在矿难民工被找到之前,按工伤死亡处理善后。

  由于河南省政府对煤矿事故死亡赔偿尚无特别规定,如果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处理,死亡赔偿金最高为上年度人均月工资的60倍计算,每名遇难民工最多只能获得7万余元赔偿。赵清国提出应参照山西省煤矿死亡标准处理,并向矿方代表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千方百计为矿难民工家属最大限度争取权益。经过据理力争,在历时三天的反复磋商之后,赵律师终于与矿方达成为每位矿难民工家属赔偿24万余元的协议。12月6日,金鼓乡矿难民工汪朝明、胡友光、贾胜昌、蒲海青等人的家属均拿到24万余元赔偿金。对此,矿难民工家属对赔偿结果十分满意,并对法律援助中心派律师为他们做艰苦细致的谈判工作表示感谢。(周耘)

  本报三台发行站:(0816)6063039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