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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评选07年度非师范类优秀毕业重点推荐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04:10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2月10日讯(记者 张伟)日前,我省开始评选2007年度非师范类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记者今天从省人事厅获悉,对于未就业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将在其毕业时重点推荐,保证其尽快就业。

  据了解,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含电大、高职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中专毕业生,都可参加此次评选。高等学校
的评选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5%,中等专业学校的评选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2%。各学校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优秀毕业生报批时间为2007年1月份,名单将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对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将重点推荐,保证其尽快就业。在企事业单位招考中,可采取适当加分等形式给予政策倾斜。对毕业离校前考试成绩有一门不及格,以及触犯法律和校规校纪等情况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学校要负责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并退回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处,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此外,省人事厅还公布了监督电话(0531)88597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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