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固然重要 产权仍要分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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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06:4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昨日话题:《父母给我买房产权该不该让男友共享》 耍朋友已到谈婚论嫁的份上了,在这个节骨眼上,父母要出钱为自己买房。流浪多年有了个落脚的窝,本来是件开心的事,可就为房产证上该不该写男友的名字,袁小姐犯了
昨日,本报与成都移动数字电视公交频道联合推出的“城事话题”,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讨论。大多数读者表示,买房的钱不是男女两个人的,而是父母给的,因此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 也有人讲述了苦衷:道理大家都明白,但是在实际运作中,两人的感情都那么好了,想避免因钱而起的嫌隙,那也不容易。 律师观点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邓志军律师认为,恋人在尚未成为夫妻之前购买房产或投资,一定要把握一个度-----感情固然很重要,但是,在没形成共有关系前,有些东西该分清楚就应该分清楚。“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情侣在结婚登记之前购买房产,又是属于一次性付款,如果房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他(她)的婚前个人财产,永远归属于个人所有。反之,如果写两个人的名字,又没特别证据证明谁出资多少,一般判定为两人的共有财产。” 对于房产的归属,邓律师表示,还需要分一次性付款和按揭两种情况。“如果是按揭购房,情况又有不同。如果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那么,以结婚登记之日起算,之后属夫妻共同财产,之前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房产证写着两个人的名字,几年以后两人却因为别的原因分手,一般情况下会被判定为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很多恋人觉得为难,不好开口,生怕因钱的事伤害了两个人的感情,事实上,我觉得感情跟物质并不一定是完全冲突。”邓律师说,以前也曾遇到过婚前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分手后却不认账的案例,“如果在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将来还可能出现争执和纠纷。” 市民声音 钟先生:我现在没有结婚,在耍朋友,我买了房子写的是父母的名字,准备等结婚生子,婚姻稳定后再把房子改在我的名下,避免麻烦。 肖女士:既然是父母出的钱,应该只写袁小姐的名字。若是袁小姐自己出的钱或是两人共同出资,那又是另外一回事。袁小姐应该考虑现实,毕竟是父母出的钱。 林女士:我认为既然是父母出的钱,产权应该只写女方的名字,毕竟是父母的血汗钱。 记者吴筱颖黄利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