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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财政补贴农村养老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06:55 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本报讯 为使农民老有所养,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沁水县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县级补贴的试行办法》。办法规定,全县18-59周岁农村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20元,县财政给参保人补贴50元。个人缴纳和县级财政补贴均记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到60周岁可以按月领取相应养老金。这一办法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和丽营)

  编辑:闫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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