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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经济适用住房严禁批量售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07:38 半岛都市报

  据新华社济南12月10日电山东省日前出台新规,严禁经济适用房向单位成批或者整幢销售、出租。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等真实情况,骗购、骗租经济适用住房的,责令限期交回住房;不能交回的,责令其按照市场价格补缴差价款;将承租的经济适用住房转租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责令其按照市场价格补缴差价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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