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备水厂将吃罚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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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08:12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昨天,南京供节水管理处负责人透露,因一直未上缴今年拖欠的几百万元污水处理费,年底前南京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将面临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南京市财政局和物价局三部门的上门查处。根据南京市《关于征收自备水源用户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实施意见》,不执行政府价格政策的单位将被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不缴或者少缴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处以费额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作者:张红/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