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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买断三包权收到罚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08:13 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工商局获悉,商家违法买断手机三包权诱骗消费者,照样挨罚。城北成先生在某手机专卖店看上了一款标价为4360元的某品牌手机,但成先生觉得价钱太贵,该手机经营者提出如果成先生自愿放弃“三包”权利,价格方面可以商量。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该手机经营者减价400元,成先生自愿放弃“三包”权利,双方最终以3960元成交。

  然而,新手机使用仅一个月后,就接连出现通话掉线、自动关机、黑屏等性能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于是,成先生到朋友处修理手机,朋友告诉他这部手机要修好起码需650元以上。于是,成先生到该手机专卖店要求补付价款,索回“三包”权利。然而,该手机经营者以“有约在先”为由拒绝了成先生的请求。无奈之下,成先生投诉到栖霞区工商分局。

  消协工作人员明确告知该手机经营者,与成先生约定的不履行“三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成先生补付价款400元后,该手机经营者不但按规定为成先生修好了手机,而且还领到了工商部门400元的罚单。

  作者:陈瑶 孔祥宏/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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