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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意见》再读 建设和谐文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08:59 黑龙江日报

  省委《意见》指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必须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谐精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筑牢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思想道德基础。”在这个总的方针下,提出了建设和谐文化的具体措施。概括起来有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弘扬时代精神,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
想信念和精神支柱。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干部群众;努力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和北大荒精神,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建设和谐龙江的创造热情。

  第二,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在全社会培养良好的道德规范。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课堂、进家庭。积极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努力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加强诚信文化建设。

  第三,深入开展“和谐龙江”创建活动,增强人们的社会责任感,使建设和谐文化的过程,成为提高公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推动

和谐社会建设向社会各个层面延伸;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积极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创建活动典型。

  第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环境和有利于创新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坚持正确导向,唱响主旋律,构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舆论工作新格局。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积极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发布信息,疏导公众情绪,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导机制。

  第五,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构建与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的文化事业发展格局。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加大投入。抓好市县文化场馆和社区、乡村综合文化站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做好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的保护抢救工作。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整合文化资源,增强我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影响力和

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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