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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政府出台意见推进绿色文明示范工程 绿色创建要覆盖各行各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09:22 中国环境报

  (记者戚岳汉)

  本报讯为推动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工作,西安市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全市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市以创建绿色社区、绿色村庄、绿色企业为重点,创新机制,加大力度,促进和谐西安建设。

  2000年以来,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等7部门在全市联合开展了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以中小学校、社区、企业、村庄为创建主体,并逐步向幼儿园、大学、医院、机关、饭店扩展。目前,全市已有689家单位获得了区县级以上绿色文明示范单位的命名。其中,市级以上178家,省级以上69家,两个社区、4所学校先后获国家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命名。

  根据《意见》提出的目标,“十一五”期间,西安市获省级以上命名的绿色文明示范单位的数量,要始终居全省领先水平;到2008年,各区、县、市属各开发区获区、县级以上命名的绿色文明示范单位的数量,必须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到2010年,获区、县级以上命名的绿色学校(含绿色幼儿园、绿色大学、绿色社区)的比例,城6区、市属各开发区应达到30%以上,其他9区县要达到15%以上,获命名的绿色村庄、绿色企业的数量逐年递增;到2010年,形成覆盖全市各行各业的“创绿”格局。

  《意见》还要求,“十一五”期间,全市要按照政府引导、自愿参与、以人为本、共建共享、注重实效、持续改进、不断提升的原则,使“创绿”工作实现3个突破。一是创建绿色村庄要有明显突破,即通过整合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创建生态示范村、创建文明村镇等活动,2008年使全市绿色村庄创建覆盖率达到30%以上,2010年达到50%以上;二是创建绿色社区要有明显突破,把绿色社区作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细胞工程”来抓,2008年城区绿色社区创建覆盖率不低于50%,到2010年不低于70%;三是创建绿色企业要有明显突破,即以推行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为目标,结合在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开展ISO14000认证,到2010年全市创建绿色企业覆盖率达到70%以上。

  为加强领导,《意见》决定建立市政府“创绿”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和市环保局等十多个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并在市环保局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

  此外,《意见》还要求严把绿色文明示范单位标准关,进一步加强规划和分类指导,建立完善的检查验收、督察复查制度等,对命名后工作明显下降、群众意见较大、多数指标和主要条件达不到“创绿”标准的单位,以及限期整改未见成效的单位,要取消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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