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矿生产安全 司法解释拟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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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09:35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10日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正酝酿出台涉矿山生产安全司法解释,以进一步加大对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在北京召开涉矿山生产安全刑事司法解释征求意见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指出,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重大损失,是当前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之一。
熊选国强调,要严格依法办理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涉及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以及相关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