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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徒强索狱友“坐牢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11:2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当涂讯当涂县丹阳镇李某整天在社会上游荡,曾因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两进宫”。按理他本应吸取教训,改邪归正,可他却将这当成“资历”,继续为非作歹,并找借口向昔日狱友勒索钱财,结果再次被劳动教养一年零三个月。

  今年29岁的李某是当涂县丹阳镇团结村村民。中学毕业回乡后无所事事,终日与一帮“小混混”在社会上东游西荡,以寻衅滋事为乐。2000年12月,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
有期徒刑四年。出狱后时间不长旧病复发。2005年4月,他又因寻衅滋事被劳教一年。解教后,李某不仅不痛改前非,反以此为“资本”,纠集一帮“渣滓”,肆无忌惮地到处招惹是非。今年7月9日11时许,李某在江苏南京丹阳镇一浴室洗澡,遇到六年前曾羁押在看守所同一号房的当涂县新市镇联三村村民刘某,妄称自己与刘某被关押在同一号房时,因殴打刘某,被其告发,导致自己加刑半年,“精神受到损害”,强逼刘某赔偿“坐牢费”。见刘某不买账,恼羞成怒的李某凶狠地一把揪住刘某,威胁要“教训他一顿”,刘某知道李为人暴戾,无奈之下忍气吞声,被迫答应。李遂喊来同伙“大仙”(已处理)等人强行将刘带至当涂县丹阳镇一家理发店内,逼迫刘某写下一张1500元的欠条,随后拿出欠条向刘母强行索要。刘母见这架势只得自认倒霉,赶紧东借西凑了1500元现金交给李某。

  (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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