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家庭病床设立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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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12:57 今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黄助)为方便参保人员就近就医,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明年1月1日起,本市将放宽家庭病床设立条件。 本市将把设立家庭病床的年龄由70岁调整为60岁,设立家庭病床的病种范围由原四种增加到六种,即在原病种范围的基础上,将恶性肿瘤晚期伴其他系统疾病和脑血管病导致的偏瘫纳入家庭病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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